上古人心淳樸,純善無惡,路不拾遺,夜不閉戶,所以沒有戒律之稱。直到中古之時,大道廢棄,仁義乃興。文王劃地為牢而民不敢越,後世姦盜流行,故周公立法律以規範,所以聖人制戒,乃是為了防非止惡,引人歸善。戒律的前身是法律,法律禁止的,戒律也一定禁止。何況如道教歸根五戒:殺盜淫妄酒是與儒禮中的五常”:仁義禮智信所配,上合天上五星,下合地上五行,內合人身五臟,道教的戒律完全是按照我國古代“天人感應”的理論所造。有人會問:“那道教為什麼和佛教的戒律一摸一樣呢?”看官,莫說佛教,就是基督教、伊斯蘭教一樣有相同的戒律,各國法律中一樣有相同的規定,難道說中國的法律和印度的重合了,就證明是中國法律抄襲了印度法律嗎?這是什麼邏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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